厦门市博物馆公务车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 2024-12-18

 

 

一、项目名称:厦门市博物馆 公务车购置

  项目最高限价:17.36万元(壹台)(含车身价、购置税、牌照费、保险费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产品清单(基本配置)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1

公务车

一汽红旗

红旗EQM(5)出行版

1、外观尺寸(mm):5040*1910*1569

2、动力系统:CLTC纯电续航(km40

            电池能量(kwh60

            最大功率(kw)10

      电机扭矩(N.m)260

      最高车速(km/h)130

3、额定载客(人):5

4、新能源汽车

5、车辆颜色:黑色/白色

1

2.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按出厂标准并且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供应商可以提供更短交货期。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00公里且挂牌完毕。

2.交货地点:厦门市体育路958厦门市博物馆。

3.验收要求:按照询价文件、供应商报价文件、车辆使用说明书等对车辆进行验收(要求供应商把车辆开到馆内验收)。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汽车时提供随车文件并当场验收,供应商提供所有但不限于与该车辆有关的材料:车辆使用说明书、车辆发票,车辆保险发票,挂牌费用发票等。

4.支付要求:验收通过后凭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结算总价不得超出合同价,超出部分(如有)概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交车或者拖延交车。

三、报价要求

1.本批采购项目为整体采购,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项目进行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供货商应充分考虑交货验收期间生产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销售价格上涨的风险,且该项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车身价、购置税、车辆保险费、上牌相关费用等。各报价人应自行核算成本报价,如有遗漏部分将不再进行增补。成交供应商应代办完车辆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不包含在此次报价之内。

2.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2.成交原则: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审查且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价相同的,按交付时间最短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价和交付时间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如果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按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五、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询价公告要求及报价响应文件所作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采购人网站公告违约供应商的违约事实、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的密封处均应注明“   日时(指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1700,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厦门市博物馆二楼办公室(209)(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8),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1730,地点:厦门市博物馆办公室

4.本项目不收取材料费及询价保证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周翠蓉,电话:5371668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厦门市博物馆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