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章程
时间: 2022-07-07

一、“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宗旨和任务

“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宗旨是为关心、支持厦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而建立的热心公益组织。其任务在于联系群众,向社会推介厦门市博物馆的展览和社会教育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加强博物馆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增强与社会的交流合作,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为热爱厦门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和交流平台,推动“博物馆之友”成员个人及博物馆社会工作的共同进步。

二、“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会员权利

1.可优先加入我馆志愿者队伍。

2.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各类专家讲座等学术活动。

3.优惠获得厦门市博物馆书籍、刊物、宣传资料。

4.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公益文化活动。

5.临时性收费展览可享受优惠。

三、“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厦门市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2.全年参加“博物馆之友活动”不少于两次。

3.认真完成厦门市博物馆之友交办的工作,自觉维护“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合法权益;

4.致力于厦门市博物馆的发展,积极参加厦门市博物馆之友活动,宣传厦门市博物馆。

5.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讲座、教育活动、征集文物、文博研讨等工作。

6.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参观本馆。

7.对厦门市博物馆之友活动以及厦门市博物馆的观众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会员管理

1.“厦门市博物馆之友”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宣教部负责。

2.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一星期内可申请延续会员身份。

3.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

4.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允许转让,不可为营利所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会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的入会程序

在了解并认同“厦门市博物馆之友会员权利和义务”之后,登陆厦门市博物馆网站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将电子版表格和本人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发送至邮箱:xmsbwgzy@163.com。经过审核通过后,由我馆颁发厦门市博物馆之友会员证。

六、其他

1.“厦门市博物馆之友”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遵守本馆有关管理章程制度。

2.厦门市博物馆拥有对“厦门市博物馆之友”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